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将在2026年药博会期间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9月8日7时至17时在市体育馆、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会展中心、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13时至19时在亳州宾馆,2026年9月9日7时至17时在市体育馆、华祖庵景区,以上区域周边500米以内,垂直范围真高120米以下,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控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除依法批准执行活动保障的飞行任务外,禁止任何组织及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确有飞行需要的,须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审批同意并向公安机关(0558—5695713)备案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
临时管控期间,亳州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违规飞行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6年9月2日